广东省3个创新做法入选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集
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出版《从“林长制”到“林长治”——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集》一书,广东省3个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成功入选,是入选案例较多的省份之一。
该书聚焦强化履职尽责、创新协作机制、细化监督考核、完善基础保障等五个主题板块,精选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70个,全面反映了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探索成果。我省入选的3个案例分别为《督查考评一体推进,高效发挥林长制作用——广东省坚持督查考核评估激励一体化推进》《以林长制促进湿地保护“长治”——广东省深圳市以全面推行林长为契机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》《创新场群共建,以林长制促“林长治”——广东省高州市以林长制为牵引,创新“国有林场+村集体”林改模式》。
《督查考评一体推进,高效发挥林长制作用——广东省坚持督查考核评估激励一体化推进》强调通过构建督查考核激励一体化机制,充分发挥林长制“指挥棒”作用,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,调动全省上下投身林业治理的积极性,为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,广东省委书记、省第一总林长和省长、省总林长等领导率先垂范,示范引领各级林长履职尽责;制定七项配套制度、修改《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》、出台《广东省林长制条例》,以制度法规建设保障林长制规范运行;连续四年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,以第三方评估促进各地查漏补缺;开展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年度考核,以严格考核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;出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政策,落实考核—整改—激励(约谈)机制,以考核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成效。
《以林长制促进湿地保护“长治”——广东省深圳市以全面推行林长为契机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》系统梳理深圳创新实践。该市将红树林等湿地资源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,设立海岸带林长,积极推动红树林修复、水鸟栖息地保护以及开展科普教育,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随着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落户深圳,深圳举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,各级林长在红树林等湿地的保护、修复和利用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向世界展示湿地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行动。
《创新场群共建,以林长制促“林长治”——广东省高州市以林长制为牵引,创新“国有林场+村集体”林改模式》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,成功解决了集体林地低质低效、缺乏资金技术和国有林场有资金技术而缺乏林地发展的普遍难题。“国有林场+村集体”集体林改模式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,还激活林业发展潜力,推动油茶、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、生态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的蓬勃发展,实现场群共赢。
近年来,我省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,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一系列林长制配套实施制度及工作机制,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,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,在历年的国家林长制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,其中:2022年评为良好等次,梅州市平远县获得国务院林长制激励,获得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0万元的支持奖励;2023年评为Ⅱ类地区良好等次;2024年评为Ⅱ类地区优秀等次,广州市、广州市增城区分别评为林长制激励表扬市、县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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