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林学会 资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林学会,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,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林学会认定资质的管理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《广东省林学会资质认定规则》,我会对《广东省林学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》(粤林学〔2020〕6号)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广东省林学会资质管理规定》,并经省林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林学会资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广东省林学会
2026年1月26日
附件1: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林学会资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.pdf

